课题申报

关于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0-04-2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经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研究决定,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采用委托和招标方式,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0年度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项目设立:(1)重大项目2项,每项资助经费40万元;(2)重点项目3项,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3)一般项目20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报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7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专项任务)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地方院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为单位,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单位)所属高校以教育司(局)为单位(以下简称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方式。申请者下载《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按照相关要求填写。
  2.申报单位填写《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一览表》,并将《申请评审书》和《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于2010524前发送至j_xkjc@126.com,邮件标题栏注明“ XX单位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课题申报材料。同时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2报送科技处。

3.中国工程院政策研究室咨询工作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延建林: 010-59300040 13311327645 yjL@cae.cn
  刘  玮: 010-59300333 13810328437;  Lw@cae.cn
  传  真: 010-59300245 59300040

  附件:
    1、申报指南
  2、申报一览表
  3、申请评审书

4、学科代码表(国标)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邮编:314001    © Copyright 2013 - 2022 嘉兴大学人文社科处     浙ICP备12033620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9802000391号     技术支持:亿校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