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0-10-08

各有关学院:

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项目继续实行自由申报、限额推荐的办法(我校限额18项),希望各学院积极组织,学校将在各学院申报的基础上进行筛选上报。

 2.本次项目的申报方式将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申请者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www.zjkjt.gov.cn)的网上申报”页面中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栏申报该类项目,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申报说明,按申报要求申报。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

 3.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应当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成员相关的信息,否则作无效申报处置。

 4.各学院将书面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网上申报后打印,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保持一致)一式一份收齐汇总后于113日前递交科技处以供初审筛选。

附件: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doc

 

通知原文: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面向在我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的机构。

鼓励中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专家(每年在我省工作6个月以上)可领衔或作为课题组重要成员,申报我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

已承担省级科技项目在研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创新团队成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以上申报限制不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申请人和企业不得在各类省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宁波市市属单位由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组织推荐,立项后经费由宁波市负责落实。

二、申报要求

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应符合《浙江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计〔20107号)的规定,项目要突出公益性,注重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预期能取得自主知识产权,要有利于培养创新人才,并具有潜在较好的应用前景。

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包括:

1.资源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减灾防灾、农业与农村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2.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的研发。主要包括处于竞争前阶段,在一个或多个行业中具有潜在广泛应用前景的战略共性技术、关系某一行业技术发展和技术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和为某一领域技术发展或竞争技术开发作支撑的测试、试验手段和标准等基础共性技术。

三、申报安排

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的办法,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1115日。

(一)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具体操作指南参见申报系统有关说明。

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各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本部门项目的审核和推荐申报工作,并严格审查本归口部门科技人员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要求回避的信息应当在申请书和相关材料中回避。

(二)限额推荐

2011年度省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计划限额指标参照2010年控制数,根据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验收完成情况和预算拨款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增减,限额数见附件。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严格审核把关,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鼓励年轻科技人员开展科研创新活动,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创新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专家的作用,做好项目的择优推荐工作。

(三)项目受理

归口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并同意推荐的项目报送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县级科技部门归口管理的项目应当统一汇总到市级科技部门后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 项目汇总表,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及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项目总经费、申请财政经费等7栏。

2. 项目申请表(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和可行性报告等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省级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地址:杭州环城西路33号省科技大楼203房间,联系电话:057185214237,联系人:刘君。受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200530。在受理过程中,受理中心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以及时进行修改和补正,但必须在截止日前提交受理中心。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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