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科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浙社科联发[2016]15号文件以及嘉社科联〔2016〕9号精神,决定举办’2016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月(简称“社科普及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定文化自信,自觉坚持“三贴近”原则,努力提升全社会人文社科素养,为打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尖”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题、时间
主题:坚定文化自信 共建“两美”嘉兴
时间:2016年10月—11月
三、组织实施
社科普及月活动由市社科联主办,市、县两级同时开展、同步进行,自主组织、自主活动。
市社科联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社科普及月活动,并要求各高校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各市级学会要善于借势借力,注重与学会工作和业务主管部门工作相结合,确保社科普及月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活动要求
(一)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在教化人、引导人、鼓舞人、激励人的重要作用,围绕主题,精心组织,积极推出一批融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深受群众欢迎的社科普及项目。充分发挥社科专家集聚的优势,广泛开展社科专家下基层活动。要注重活动重心下移,面对面开展人文社科知识的普及宣传,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
(二)整合资源,突出特色。各部门、单位要根据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当地实际和文化特色,科学整合科普资源,提升活动质量和品位,努力打造富有当地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社科普及精品项目。要强化创新,营造补齐短板、推动发展的浓厚氛围,推动社科普及活动的有效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科普活动的宣传报道,特别是要重视和善于运用新媒体,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科学走向大众,进一步扩大社科普及的影响面和覆盖率,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各部门、单位请于11月31日前将社科普及月活动参与项目汇总表(电子稿)和活动总结(电子稿)报校社科联办公室(设在人文社科处)。
联系人:张高忠,联系电话:83642089。
附:’2016嘉兴市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参与项目汇总表
嘉兴学院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