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艺术乡建”带头人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3-03-16

各有关学院、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全省“艺术乡建”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文艺工作者和乡村群众投身“艺术乡建”的热情,根据《关于关于“艺术乡建”助力共同富裕的指导意见》(浙文联〔2022〕16号),经研究,决定开展“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30个“艺术乡建”带头人。具体包括:

   1.直接参与并带动我省省域内“艺术乡建”工作的知名艺术家、文艺乡贤、文艺工作者;

   2.积极投身并推动“艺术乡建”工作实施的乡村群众;

   3.主动谋划并推动所在行政区域内“艺术乡建”整体工作实施的组织者、实施者。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热爱艺术与乡村,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诚实干、担当奉献,守正为民、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事迹突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任务,聚焦“艺术乡建”,在乡村在地艺术场景营造、艺术特色村镇培育、村民素养提升、基层文联强基、乡村数字文化赋能、“三农”题材文艺精品创作等六大行动计划方面取得突出业绩。

(三)扎根基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较长期奋战在乡村基层一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在丰富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和助力精神共富方面取得不平凡业绩。

(四)群众认可。群众基础扎实、社会影响广泛,特别是在基层群众中有良好口碑和示范带头作用。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申报。我校直接向省文联申报,有关学院、部门对照省里推荐条件和分配名额(附件1)统筹推荐人选。学院层面要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学校层面限额申报(不超过2个),根据申报数视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材料包括《“艺术乡建”模范带头人业绩情况表》(附件2)、《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和推荐视频(讲述被推荐人与“艺术乡建”的故事,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确定名单。省文联收集汇总后,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小组。入选名单报省文联党组审定。

(三)集中宣传。省文联将对被推荐人开展集中宣传。根据集中宣传阶段群众反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与省文联有关评选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示范引领。各推荐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发动、挖掘精选,注重被推荐人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工作作为展现基层“艺术乡建”建设成果、助力实现精神共富的重要举措。

(二)严格推荐标准。要牢牢把握推荐标准,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全面掌握被推荐人的真实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定各项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多种形式创新开展“艺术乡建”带头人事迹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带头人、争当带头人的浓厚氛围。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学校有关学院、部门将推荐材料(需加盖公章)和视频资料,于3月28日前报送到人文社科处(扫描件和Word版电子稿一并发送)。视频要求:分辨率以1920×1080为宜,格式为MP4或MOV,除标题外,不要加字幕或水印。

联系人:张高忠,电话:83642089。

 

 

附件:1.“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表

3. 推荐对象汇总表

 

 

                                     人文社科处

                                                   2023年3月16日

附件1

 

“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  区

推荐名额

杭州市

4

宁波市

4

温州市

4

湖州市

3

嘉兴市

3

绍兴市

3

金华市

3

衢州市

3

舟山市

2

台州市

3

丽水市

3

省级文艺家协会各1名

12

高校各1-2名

若干

 


附件2

“艺术乡建”带头人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近期正面

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出生

年月


籍贯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职称


工作

单位


职务


主  要  事  迹

 

(500字以内)

 

 

 

 

 


县级文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级文联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文艺家协会

(或有关高校)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推荐对象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工作

单位

单位

性质

职务

职级

职称

联系

电话

通讯

地址

邮编

备注

1















2















3















4















5















注:1. 按推荐顺序填写      

  1. 单位性质根据所在单位性质选填“机关”“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其他”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大学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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