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2-09-29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 日期:2012-09-25

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快推进我省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浙政发〔1997〕128号)规定,我省将组织开展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要求
    1.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我省高等学校、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和其他个人,均可依照规定申报。
    2.此次申报的成果奖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成果。对于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能再次申报。
    3.所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4.各高校应统筹考虑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等各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5.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
    1.为提高申报成果质量,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采取逐级申报、限额推荐、差额评选的办法。各高校原则上应从2009年以后获得校级一等奖的成果中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根据我省高校综合实力及在校生人数情况,作以下推荐名额限制:
    浙江大学48项,其他普通本科大学各10项,普通本科学院各7-8项(其中2005年后升本的学院各5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宁波理工学院各2项,其他独立学院各1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各5项,省示范高职院校各4项,其他高职高专院校、成人高校等各2项。其中,同类院校中在校生人数最多的浙江工业大学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各增加1项。其他由省教指委、高教学会、研究会等牵头的涉及全省高校的成果直接向我厅推荐,不受学校推荐名额限制。
    3.各高校申报省级一等奖数一般不超过总推荐数的50%。
    4.每项教学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对于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招标项目及涉及面广的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可视情适当增加。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本届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设省级一等奖100项、二等奖150项,共250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将从省级一等奖中择优推荐。
    2.对获得教学成果奖的集体和个人将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省级教学成果奖金每项一等奖5万元,二等奖2万元,奖金从省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奖金归获奖者所有。获奖证书由省政府颁发。
    四、评审办法及相关安排
    1.我厅将成立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组由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省内外高校、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实行回避制,申报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参加本次评审。
    2.本届教学成果奖评审分为网评、会评、答辩评审三个阶段进行。网评采取盲评方式,网评成绩后20%直接淘汰,前80%参加会评;会评采取专家记名评分方式,网评和会评分数各占50%。推荐国家级奖项目在网评、会评的基础上,采取成果完成人陈述、答辩评审方式产生。
    五、申报材料及其他要求
    1.《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以及5000字的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电子文档正文内容请用宋体小四号、纸质材料一式3份)。
    2.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excel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3.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信息表(电子版word格式、纸质材料一式1份)。
    4.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相关成果支撑材料(纸质材料一式3份)
    请各校将上述教学成果奖纸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于2012年10月26日前报我厅高教处。电子版文档统一刻录在一张光盘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联系人:鲍铁虎,邮箱:
baotiehu@163.com,电话:0571-88008979,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希望各高校高度重视本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校教学成果奖评奖及推荐工作。

   注意:由于我校名额有限,如果申报超项,还需组织评审,所以嘉兴学院申报截止日期是2012年10月20日,材料送科技处405办公室。联系人,任老师,电话4528)。

附件:
1.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3. 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单位信息表
4.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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