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项申报

2014年(上半年)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项目申请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4-05-19

各学院、各位老师:

2014年(上半年)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报工作现在启动,根据《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和范围:

1申请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者,必须是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且为著作权所有者(独著或第一作者署名),专著出版后在其著作的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要能够反映出作者单位为嘉兴学院

2 出版基金主要资助申请者已撰写完成但尚未付印的书稿,对重点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著作以及拟在人民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三联书店、中华书局等一类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予以优先资助。

3下列情况不属于出版基金的资助范围:

1. 编著、教材、工具书、译著、论文集、音像制品、美术作品、文学作品、重复出版的专著等;

2. 专著为课题约定的研究成果;

3.有证据表明已获得其它各类经费的资助。

二、   申请与审批

1申请者应在完成专著书稿并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后提出出版申请,专著出版字数应在20万字以上。

2申请者填写《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并附完整的书稿清样及其他反映著作水平的材料。

3科技处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出版专著进行学术价值评审,并作出资助级别的评定建议报校分管院长审批。对专家评定结果有争议的专著可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裁决。

三、经费使用与管理

1每部专著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具体资助额度将根据专著学术价值资助级别确定。

2获得资助的老师凭出版社出具的发票,经科技处负责人审签后到校计财处办理相关手续。

3受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需在专著封面或扉页标注“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出版后受资助者应向科技处无偿提供该著作10册,其中5册转交校图书馆存阅,3册转交所在教学单位存阅,2册科技处存档。

4对专著出版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专著侵权行为或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在申请批准后一年内出版著作)未能按期出版等情形,学校有权撤消原资助计划,由此引发的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负责。

四、材料提交

1《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申请书》3份,并提交电子版

2书稿清样1

3其他反映著作水平的材料(如奖励情况、鉴定证书、评价等)1

4、出版合同1

5《嘉兴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协议》1

6、材料请交科技处405办公室

7、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4610

 

 

                                     科技处

                                201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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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申请书            附件  嘉兴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协议     附件 嘉兴学院学术专著出版基金管理办法

常用信息

嘉兴大学银行开户信息

 户       名:嘉兴学院

 账       号:120406800904900125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30000470009050B

组织机构代码

47000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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