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各单位: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面向全社会申报。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于今年4月15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工作于今年4月15日至6月15日进行(其中,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需要由单位进行申报,如有老师想要申报这三类项目的,请在6.5前将相关材料发送给人文社科处,由人文社科处统一进行申报。美术创作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由个人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请自行根据规定时间在系统中进行申报,若涉及到需要盖章的部分请及时跟人文社科处联系)。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可在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上传申报材料。各项目申报指南请在附件中下载。
二、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要求,凡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及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重大决策过程的题材或较多地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项目,须提供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审读意见。请涉及该类申报项目的个人于5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人文社科处,逾期概不受理。
人文社科处联系人:张澜 83641102
人文社科处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