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申报

关于申报浙江省(高校)教育科学规划2009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08-09-12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教科“十一五”规划工作安排,今年将组织浙江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浙江省教育科学2009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2009年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条件

(一)省教科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2009年度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72008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申报课题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申报评审表》一式六份(《申报评审表》请在附件中下载),表中“所在单位意见”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初审单位意见”由学校签署。

(二)各学院、部门初审后进行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zgz@mail.zjxu.edu.cn

(三)今年仍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进行初审。课题申报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待初审通过后,再通知课题负责人交纳,由学校代收统一送交省教科规划办。

   五、申报截止时间:20081027



附件:⒈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2.申报省教科2009年课题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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